王某某今年36歲,從18歲開始,就因為盜竊罪五次被判刑,可以說他人生的三分之一是在牢獄中度過的。多次的刑事打擊并沒有讓他悔改,日前,他再次因為盜竊罪被判刑。
王某某來到青島以后沒有穩(wěn)定的工作,先后在幾家餐飲店里打工,總覺得打工辛苦,掙錢又少,干了一段時間都沒有堅持下來。因為沒有收入來源,缺錢花的王某某盯上了老雇主的員工宿舍,一是對周圍環(huán)境比較熟悉,二是了解員工們的作息時間,知道員工宿舍很少上鎖,這些條件都方便作案。
2017年1月,王某某來到以前打工的燒烤店,看到店員們都在忙碌,偷偷潛入到對面小區(qū)的員工宿舍內(nèi),趁著屋內(nèi)沒人,偷了一臺放在床上的聯(lián)想筆記本電腦,又悄悄離開。過了一段時間,沒出什么事,王某某膽子大了起來,又來到這個員工宿舍,偷了一部照相機、一部手機和一個充電寶。同年3月,王某某故技重施,又先后來到另外兩家以前打工的地方,潛入住過的員工宿舍,偷走兩部手機。
經(jīng)青島市市北區(qū)提起公訴后,市北區(qū)法院審理查明,王某某犯盜竊罪,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,不得假釋,責令退賠被害人損失。
檢察官提醒
職工集體宿舍的作息時間比較有規(guī)律,加之人員流動性大,容易被犯罪分子盯上。要注意將個人的貴重物品保存好,或者隨身攜帶,外出工作上班要及時鎖好門窗,以免失竊。 (趙健 孫小美)
編輯:董楠